2018年9月9日 星期日

小資族的第一優先規劃的險種-意外險

小資當道,在社會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但更重要的是,小資族有辦法買保險嗎?保費太貴規劃不了嗎?今天告訴你小資族應該從哪裡下手
也就是本篇文章要說的意外險,為什麼意外險是小資族第一要考慮的險種呢?

1.保費低廉:站在客戶角度來說,一定會規劃的就是意外險,而且一定用產險公司的專
   案來做高保障,舉例來說用A產險公司的意外險專案來規劃,一年也不過3000-4000 
   元不等的保費 (看商品內容、保險公司),但是卻可以有基本的保險保障,可謂低保費
   、高保障的首選。

2.多數人通勤上下班:包括站長在內,每天不管是騎車也好開車也好,都將個人的風險
   暴露在外,我們無法改變路上行走的三寶,但是可以從自身的保險規劃做起,所以除
  了車險之外,意外險就是為了防範未然

3.燒燙傷意識抬頭:自從幾個社會新聞案件,ex:八仙、高雄氣爆、台中逢甲氣爆…各
   種想都想不到的事情,在我們眼前一一發生,燒燙傷可能更是意外傷害中,花費最可
   觀持續最久的一個狀態,故意外險當中的燒燙傷保障在整體保險規劃中就顯得更重
   要了

4.殘廢的重要性:多數人都知道要注意醫療的實支實付,少部分的人已經慢慢的開始轉
   向另外一個階段,也就是假設不需要回醫院回診,只有事故當下住個幾天院就被醫院
   請出去,但是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甚至工作能力,每個月還需要請專人、看護來照顧
   ,那麼醫療險完全無用武之地,所以看殘廢等級狀態的殘廢/殘扶險就變成意外險規  
   劃的最重點。因為人走了大不了一了百了,但是發生意外又沒辦法走,拖著滿是瘡痍
   的身軀影響的不只自己的身心、更是家人永遠的痛

總結

你可以不規劃意外險,但卻無法否認風險每天正上演在你我的身旁,而保險只是讓這樣的損傷不這麼痛,其中意外險更是你應該了解的部分。

未誠實告知兩年後保險公司就會賠?真的嗎?

小編在從業以來聽到不少荒謬的話,其中之一就是這個說法,某一業務告知我的客戶針對小感冒或是他認為不重要的病症選擇不在要保書的健康告知部分誠實告知,還說只要撐過兩年過後保險公司就會賠,但真的是這樣嗎?
先說說為什麼很多業務會有這樣的說法,原因是保險法64條的部分文字:
保險法64他們看到的是最後一句話「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但是為什麼現在還是很多業務爭議造成上法院呢?讓我繼續看看保險法127條:保險法127所以從上圖可知,即便保險公司經過兩年不得解除契約,但是針對已現有的疾病或是妊娠情況,保險公司還是有權利不理賠。

那應該告知要什麼程度呢?

根據保險法64條所說:「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簡而言之就是要保書上的健康告知項目說什麼,就告知什麼;特別是長期用藥的情況來說一定要告知,讓保險公司針對現況來做保單的加費、除外、暫緩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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